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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4年暑期研学营考核办法

2024-07-02

为保障考核的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规定,我院暑期研学营考核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暑期研学营是我院选拔优秀研究生生源的重要平台,研学营优秀营员将由学院优先推荐给学校。研学营考核相关的内容涉及教育工作国家秘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招生考试相关的内容。考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诚信应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尊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招生考试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学校及我院相关通知

考生请及时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学院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了解考核环节和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可关注和订阅我校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订阅)、我院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36365线路检测中心”)。同时请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关注邮箱,按照要求进行各类信息确认。

三、考核内容和形式

强化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以思想品德考核为先。

1.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

(1)笔试

考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和外语(经济学综合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面试

面试考查外语、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专业面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

四、入营确认

1.获得入营资格的考生需在7月3日上午8:00前通过发送邮件到nongfashuoshi@163.com完成参营确认,确认入营或确认不入营均需回复邮件,邮件标题:姓名+本科学校+确认入营/确认不入营,确认不入营请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声明扫描件(附身份证)。

2. 确定入营的考生,需7月8日上午8:00前在学校“智慧研招”系统下载复试通知书,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下载功能。

3. 本次研学营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内线下举办,入营营员差旅和食宿自理。

研学营需要营员全程参与,具体安排见下文(如有调整请以另行通知为准)。


时间

内容

地点

7月8日上午8:30-10:30

入营报到

明德主楼930

7月8日下午14:00-16:00

笔试

另行通知

7月9日全天

学术讲座和交流

另行通知

7月10日

上午8:30开始,

下午2:00开始

面试

候考教室

公教二楼

2207、2208


报到

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复试通知书,及以下研学营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1)2024农发研学营申请表(签字盖章)。

报名时申请表和报名系统填写学校名称,如不在校本部,需完整、准确填写学校名称和校区/分校,如:某某大学(某某校区/某某分校)。

(2)前5学期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成绩证明材料,包括英语六级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单等。

(4)诚信应试承诺书(本人签名)。

(5)应届生承诺书(本人签名)。

(6)所在学校两名老师的推荐信(签名,无模板)。

(7)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各种奖励、已发表论文等。

(8)研学营论文(申请人为论文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及论文查重报告(正规查重系统)。

说明: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作为后续推免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优秀营员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六、考核安排

笔试时间:7月8日下午14:00-16:00;

面试时间:7月10日上午8:30开始,下午2:00开始。

笔试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考核时间准时参加笔试、面试。考生在笔试前30分钟入场,迟到20分钟不允许入场,考生入场后不得离场,不得提前交卷。

七、研学营优秀营员

1.笔试和面试每项成绩均及格,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其中外语和综合素质面试不低于30分;专业面试不低于30分),即为考核合格。

2.对各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

将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一级学科(专业)依次确定优秀营员和优秀营员备选。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和我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82509135(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联系邮箱:nongfashuoshi@163.com

学院官方微信

党委邮箱:nongfadw@ruc.edu.cn

院办:010-62511061

团委:010-62511062

教务:010-82509135

同等学力/在职培训:010-62517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