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副修专业学习的学生:
请速到开课院系确认本学期副修专业各门课程的考试日程;如有冲突,请于12月29日前到教务处教务科(校部办公楼501)进行登记,以便另行安排与主修课程考试冲突的副修考试课程。
望互相转告。
教 务 处
200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