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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关注】农业篇:脱贫攻坚、稳粮增产、就业增收
2020-05-27 2020年的“两会”是在举国上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取得重大胜利,并即将取得彻底胜利的情况下召开的,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农业农村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对在疫情重大影响下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了进一步部署。面对新冠疫情的影响,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落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举措,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我们认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农业农村工作主要集中在脱贫攻坚、稳粮增产、就业增收三个方面,下面,从这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打赢脱贫攻坚战
正如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指出的那样:“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进入关键阶段,减贫人口数连年保持在1000万以上。截至2019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55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109万人,下降66.8%;贫困发生率0.6%,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按照一号文件的部署,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
按照中央的部署,2020年脱贫攻坚主要关注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所谓深度贫困地区,指的是“三区三州”,“三区”指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三州”指甘肃的临夏州、四川的凉山州和云南的怒江州。对于这类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52个县和1113个行政村,各级政府组织精锐力量强力帮扶,实行挂牌督战。对于551万贫困人口中的特殊贫困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因病致贫人群等,要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从各地脱贫攻坚情况看,以下三方面的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健全监测预警机制,认真检测每一个脱贫户的生产、收入和消费状况,如有返贫迹象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二是高度关注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对他们进行动态监测避免出现返贫现象。三是实行消费扶贫,即动员全社会(包括定点扶贫单位)购买贫困县的农产品,实现贫困县农产品的价值实现和增值,提高贫困地区农民收入。
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稳产增产
对于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而言,粮食问题始终是悬在我们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2004年以来,中央政府层面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包括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制度、玉米和大豆的临时收储制度等,均取得了明显的增产增收并重的效果。2019年,全年粮食产量66384万吨,比上年增加594万吨,增产0.9%。综合起来看,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6.5亿吨是没有问题的。
展望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粮食生产遭遇的不利影响因素增多。疫情防控等对物流的影响很大,导致农业要素市场机制难以全面发挥决定性作用,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在一段时间内有所上涨,提高了粮食生产的成本,加大了粮食稳产增产的难度。南方一些地区的早稻插秧时间由于疫情的影响有所延迟,可能会导致5%左右的减产。黄淮海地区小麦赤霉病高发,对小麦的增产带来不利影响。
但也应该看到,近年来土地整治大大增加了高产农田的比重,以农民合作社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的发育在疫情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系统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的健全和统防统治等有效手段的运用,可以将粮食生产的损失降到较低程度。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经济绿皮书报告,估计粮食单产水平将会进一步提高,不仅可以克服因播种面积减少对粮食总产量的影响,而且还可能带来粮食增产。预测2020年粮食总产量稳定扩大到6.7亿吨以上的水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粮食生产的最重要支撑力量。因此,建议在疫情期间紧急动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防疫期间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根据统计,全国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20多万家,平均每个村2家以上,覆盖了50%以上的农户,而这些农户恰好是我国农产品供给的主体。其中,规模较大、有明显带动能力、经营水平较高的大约占三分之一。如果疫情期间这些合作社都能够被调动起来参与社会化服务,则会极大提高服务供给和服务质量。其二,要采取措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和发展。(1)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创办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防疫期间,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灵活的注册方式,简化注册手续,使其尽快投入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2)由于疫情,部分农民工无法返回原打工城市,在这样的关键时期,建议地方政府对于防疫期间注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适当给予补贴,以提高其积极性。
三、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
201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9亿人,其中从事餐饮、流通、居民服务业、修理等第三产业占比为50%左右,约1.45亿人,这类产业至今仍未实现全面复工。预计目前仍有一半左右的农民工没有实现返城就业。如果按照2019年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962元计算,则今年农民收入总体上受到难以恢复的影响。根据我们的调研,53.26%农民工表示等疫情好转后将返城复工,6.52%表示准备本地非农就业,19.57%表示准备本地从事农业,20.65%表示还没想好。
根据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在疫情严重影响的前提下,要稳定农民工就业,提高农民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具体建议有以下几点:一是要把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城作为做好复工复产的突出任务,分行业、分区域落实返城就业保障服务。二是要对疫情对农民增收、脱贫攻坚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估,特别是针对湖北籍农民工就业问题制定应急预案,提早谋划帮扶措施。三是针对有本地就业意愿的农民工,要支持他们多渠道灵活就业,强化就业培训,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中。四是要把中小企业复工与农民工返城统筹起来,将中小企业作为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复工的关键环节来抓。
作者简介:
孔祥智,男,1963年3月生,山东郯城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36365线路检测中心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杰出学者”特聘教授(A岗),中国合作社研究院院长、中华茶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合作经济评论》杂志主编。近年来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著作(含合著)50余部。曾获农业部软科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北京市优秀教师等,多次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中国农村发展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入选教育部2004年度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学术兼职:中华孔子学会孔子后裔儒学促进委员会理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监事会专家监事,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国外农业经济研究会副会长等。主要研究领域:农业政策分析、农村合作经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