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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林业计划基金二期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2009-07-01

2009年5月13日,国家林业局国际司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国家林业计划基金正式签署了中国-国家林业计划基金二期合作框架协议。二期合作的总目标依然是紧扣中国林业发展的焦点问题,特别是中国林业各项改革的攻坚问题,通过引入NFP的理念和国外先进的经验,促进我国林业发展和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二期合作内容将主要涉及国家林业发展规划、多功能林业研究、林业政策制定过程、集体林权改革、采伐管理、社区发展、传统知识等方面的内容。经与国家林业计划基金协商,并得到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的批准,现将第一批中国-NFP合作项目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1. 林业发展规划中的国际林业焦点问题

重点内容:一、总结和分析国际林业焦点问题,主要包括FLEG、森林论证、产业发展;二、分析上述焦点问题对我国林业发展的中长期影响;三、为国家林业局制定国家林业中长期规划提供战略建议和具体政策措施。

2. 青年项目

重点研究两方面内容:一是联合国内大学和研究机构从事森林政策研究的青年学生开展国际森林相关议题的培训和研究;二是与国际正在开展林业高等教育改革主要倡议接轨,探索当前国际森林问题的焦点和热点,反思我国高等林业教育存在的问题;第三、形成并出版一本当前国际林业热点议题的书籍。

3. 集体林权改革中农民意愿

重点是:1)通过至少6个案例,展示农民在集体林管理中的需求和对集体林改的期盼;2)收集和整理农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在全球化、市场化过程中逐步被边缘化生动鲜活的案例;3)在案例收集的基础上,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倡导。

4. 西藏社区参与森林管理规划

重点是选择一个县作为案例,探索将农牧民介入到县级森林管理规划过程中的方法和政策要素。

二、招标实施

(一)招标对象

中国国内各级林业政府机关、大专院校、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鼓励多相关利益群体的联合和合作。

(二)投标要求

1. 项目采用整体投标的方式,即由一家单位负责整体承担项目工作,鼓励与不同相关利益群体联合申报。

2. 招标单位应当具有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合作的基础并熟悉NFP基金的要求和宗旨。

3. 投标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3份纸制投标书(2009年中国-NFP合作项目投标书,从www.sfmchina.cn或者sard.ruc.edu.cn下载)寄送给36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NFP协调员刘金龙教授。受理投标书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4. 项目周期为2009年10月—2010年10月。

(三)评标

1. 中国NFP国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 中国NFP国家委员会依据评审专家组的意见及建议,确定中标单位并实施公告。评审专家组对中标研究方案提出的合理建议,中国NFP国家委员会有权要求中标单位予以采纳。

(四)项目立项与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国NFP协调员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单位,并协助中标单位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项目合同书的格式与规范来完成项目合同书,并交农业部和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合同单位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经费预算与拨付

NFP出资的项目经费最高不能超过5万美元。具体拨款方式遵守FAO的项目管理规定。根据中国与NFP基金合作框架的要求,中方承担单位的配套不得少于20%。

(六)项目管理

1.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合作项目的要求接受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的领导,按照国际合作项目的要求提交相应报告。

2. 在国家林业局国际司的领导下,中国NFP协调员将负责项目的具体宣传、监督和评估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重大项目相关活动需要通知中国NFP协调员,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及时提交项目成果报告,并配合做好各种中国—NFP合作宣传工作。中国NFP协调员将组织一次中期检查,对项目进展情况、效果等进行检查。

3. 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为招标单位所有。成果若涉及发表或出版,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国与NFP基金合作课题”。对涉及保密的研究资料、研究成果,按相关保密规定办理。

三、联系方式

地址:36365线路检测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编:100872

联系人:孔然、刘金龙

联系电话: 010-62511061

E-mail: liujinlong@ruc.edu.cn

附件:

call NFP five year forestry development planning Project

call NFP tibet Project

call NFP youth Project

supporting to collective forest tenure reform

二OO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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