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2011年度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中期检查通知

2011-06-08
请项目组于2011年6月10日递交下列东西,以便实施中期检查。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收回经费,并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
1、《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2、项目实施的相关证明,比如调查问卷、火车票等以便审核。 通过项目中期检查以后,可于6月30日前报销50%经费,剩余经费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于9月17日之前报销,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报销请看报销提示。
3、项目变更的请提交《项目变更申请书》


项目成果评价、奖惩与使用
(1)计划管理小组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项目调查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给出等级以及排名,并以此作为奖励的依据。
(2)未能按照计划进行项目调研、未按时提交项目调查研究报告以及评审不合格的项目,追回项目小组未使用的经费,项目组成员不得再次申请计划项目,并在学生综合测评考核中给与扣分的处罚。
(3)评审合格但经专家组认定未能达到科研训练预期目标的项目,扣除30%的项目经费;并对评审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进行一定额度的奖励。
(4)利用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部分成果和全部成果,发表论文、提交竞赛作品、课程论文、毕业论文、实习报告等时,必须注明得到本项目的资助。

2011年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财务报销提示
1、我院2011年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资金均为“211”工程专项资金,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具体可以咨询学院办公室:62511061,肖老师。
2、按照预算,所有项目费用支出只能包含办公用品以及差旅费,其他费用均不能报销。
3、办公用品单张发票在200元以上(含200元),应出示销售单位出具的购物小票(机打)
4、差旅费标准: 1)、学生实习调研只能报销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不允许乘坐飞机。 2)、学生实习调研的住宿标准每人每天75元。
5、交通卡充值费、手机冲值卡都不能报销。
6、所有发票抬头均为“中国人民大学”。

36365线路检测中心
2011-5-27

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项目变更申请书

学院官方微信

党委邮箱:nongfadw@ruc.edu.cn

院办:010-62511061

团委:010-62511062

教务:010-82509135

同等学力/在职培训:010-62517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