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关于选留国内知名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2010-10-20
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关于选留国内知名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 为了增强学院教学科研活力,培养后备师资力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国内知名高校”,特指国内进入“985工程”和“211工程”的学校,或者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承担单位,包括本校和本院的毕业生。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毕业生,指博士毕业生,也包括博士后出站人员。
第四条 选留毕业生的成果,应在国内知名学术期刊《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者国外经济学或社会科学类SCI、SSCI、A&HCI、E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合计2篇以上者,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或者按拼音顺序排列,有资格优先进入遴选。其他刊物,以学院规定的B类刊物为准,按质量评价是否有进入遴选的资格。
第五条 博士后工作人员,除了上述学术成果外,至少应该以第一主持人身份主持一项纵向研究课题(即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纵向课题)。
第六条 符合第四、第五条规定者,可择优进入面试阶段。具有长时期调研经验的特殊人才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进入面试。由面试委员会根据科研水平、科研潜力、教学水平等择优录取。
第七条 面试合格后的候选人将根据学校规定的程序进入我院教师队伍。
第八条 本规定与学校相关规定不相符者,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规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