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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1年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2021-01-05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在深入总结借鉴2020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保障广大考生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期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把广大考生和学院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科学防控;同时,加强疫情期间对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科学部署,保证人才选拔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把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推进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实际行动,周密细致、稳妥有序恢复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
二、工作原则
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确保科学性,严格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确保公平性,严格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确保规范性,严格过程管理,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工作平稳顺利。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四、学习方式
我院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五、报名
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pgs.ruc.edu.cn)、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或我院官方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
(二)网上报名要求
请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六、招生考核形式
鉴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2021年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以远程线上“申请考核制”方式开展。
(一)提交申请材料(3月1日前)
考生须于3月1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我院邮箱:nongfaboshi@163.com。申请材料电子版须导出或扫描后、最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以“考生编号-姓名”姓名命名文件:
(1)报名表: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的“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身份证明:
①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
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提供的学位证书复印件上应加盖学校公章。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应在入学前补交认证报告。
(4)学历学习成绩单:
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本科成绩单,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本科成绩单及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考生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5)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业人士书面推荐书。
(6)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字数不限)。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可为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 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者外语能力的成绩单或证书。
(8)体格检查报告(包括一般性体检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内科、外科、胸片等)。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材料审核(3月20日前完成)
考生须按我院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我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分满分100分(60分达标)。材料审核环节的成绩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仅达标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试考核阶段。
(三)综合考核(4月15日前完成)
综合考核环节包括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以远程线上形式进行。具体考核安排、考生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材料审核后在我院官网公布。
1.笔试考核
笔试考核科目为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笔试采取在线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长60分钟。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科目为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其中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90分及格)、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远程线上开展。
跨学科报考博士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专业课,两门加试科目的考核在同一面试单元进行,各50分(均为30分及格),加试科目须及格。远程线上开展。
3.我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原则上与选拔内地(祖国大陆)考生标准相一致。
4.总成绩计算
材料审核环节达标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其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满分300)=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成绩
七、录取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思想素质和品德、报名资料、外语能力、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向学校报送推荐拟录取名单。学校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录取通知书于7月初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参加考核或者考核成绩不达标。
2.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思想品德等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4.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5.提供虚假信息。
6. 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7.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86-10-62513113)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86-10-62515293 82509639)
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网址:http://io.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务科:(86-10-8250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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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