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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暑期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2007-06-26亲爱的毕业生朋友们:
2007年离校工作即将展开,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希望大家仔细阅读相关部门的通知,尽可能顺利地办好各项手续。学校各相关部门也将通力合作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服务,遇有问题时可与相关部门联系,每个通知均附有负责人联系电话。
祝愿大家在母校最后的时光能够健康、快乐!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7-06-21
后勤集团2007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一、托运行李
2007年毕业生行李托运工作,选用双榆树邮局、中铁快运和北京宅急送快递公司同时进行,毕业生可根据需要进行自由选择。具体咨询和邮寄托运时间安排如下:
1.行李托运咨询
双榆树邮局、中铁快运和北京宅急送快递公司来校进行三天咨询服务,在咨询时有流动车可随时办理收寄业务。咨询的时间和地点如下:
6月27日(周三)8:30至16:00在红一楼前。
6月28日(周四)8:30至16:00在品园四楼门前广场。
6月29日(周五)8:30至16:00在知行一楼北侧。
2.办理行李邮寄、托运时间和地点
双榆树邮局、中铁快运和北京宅急送快递公司于2007年7月1日(周日)8:00—16:00在世纪馆西侧广场集中办理毕业生行李邮寄和托运业务。
3.注意事项
为了更好地为毕业生提供快捷、方便的行李托运和包裹邮寄业务,为保证顺利办理托运和邮寄业务,提醒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1.请在所交寄行李和包裹的外包装上,详细清楚地书写收、寄件人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务必加注省、市、县名称。(邮寄的包裹将寄到收件人最近的邮局,并由邮局投送取包通知。)
2.请详细、如实填写行李包裹清单,所写地址应与包裹上的地址一致,并且一包一单相对应。
3.交寄包裹的重量掌握在35公斤,尺寸为100×60×60厘米。快递包裹不超过40公斤。
4.下列物品禁止寄递:带有易燃、易爆、易碎、易腐蚀,毒性和放射性的各类物品,以及黄色书刊、音像制品。
5.对坚韧、锋利和易碎的用具,应裹在衣物或被褥内交寄。对于液体等特殊物品,中铁快运、邮局和宅急送可以代为封装。
6.邮局包裹寄出后一个月未收到,可拨打邮局查询电话:(010)82137285、82137286,双榆树邮局提供免费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及时通知本人。铁路托运行李后一个月未收到,请拨打铁路查询电话,95105366,铁路提供免费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及时通知本人。由北京宅急送快递公司办理的业务查询可拨打该公司免费服务电话400-6789000。
二、办理退宿手续
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手续的时间安排,学生服务中心自7月2日起为毕业生办理退宿手续,所有毕业生可在离校当天到以下地点办理退还钥匙、住宿证等手续。如遇雨天,办理地点另行通知。
日期:7月2、3日
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校园东区设二个服务点
1.东风六、七楼在紫藤园办理退宿
2.红楼在红一楼和红二楼中间空地办理退宿
校园西区设四个服务点:
1.品园一、二楼在品园一楼东侧大厅办理退宿
2.品园三、四、五楼在本楼大厅办理退宿
3.培训二楼在本楼西侧值班室
4.计划外住宿学生(包括访学、进修和博士生)在品园四楼楼长办公室办理退宿
校园西北区设两个服务点:
1.知行一、二楼在知行一楼北侧广场办理退宿
2.宜园三楼在本楼门厅办理退宿
日期:7月4日、5日
时间:8:00—11:00 下午14:00—16:00
1.所有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同学(含2006级一年住宿博士生),
到本楼办理退宿。
2.所有毕业生最晚应在7月5日17点前离开学生公寓楼。
3.计划外住宿学生请到品园四楼办理退宿。
以上工作由后勤集团学生服务中心负责。
责任人:赵宝蓉、刘松林 电话62511504 62511468
三、办理退光电餐卡手续
2007届毕业生应在离校时办理光电餐卡注销手续,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1.6月30日晚24时点机房实施2007届毕业生光电餐卡注销,打印退款帐单,准备退款现金。
2.7月1日早7点至晚5点办理毕业生退餐卡内余款,本科生集体办理,由各班生活班长带本人有效证件和学院证明到东区食堂东侧餐卡室领取退款,退款发完将签字后的帐单退回餐卡室,再领回证件;研究生不办理集体退款,由本人带有效证件到餐卡室领取退款。
4.7月1日当天,饮食服务中心设专人在机房负责查询或处理毕业生餐卡有关事宜。
以上工作由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负责
责任人:王永凤、刘光斌 电话:62511337
四、已被本校研究生录取的毕业生行李存放服务
由于毕业生离校后,学生宿舍要进行粉刷维修,为了方便被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后勤集团提供行李存放有偿服务。
存放地点:信息资源楼(原附小西教学楼)一层教室
存放期限:2006年7月3日至2006年8月31日
办理存放行李手续的时间:7月4日早8:00-17:00
收费标准:每件行李收取保管费5元。
行李存放注意事项:
1.行李存放为有偿服务项目,由学生本人自愿选择。
2.办理存放手续,请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本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3.存放行李按整件寄存,请尽可能包装整齐,并在外包装上详细注明本人姓名、原学院名称、联系电话以及存放行李件数。
4.所存放行李应自行打包,密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碎、易腐蚀、毒性、放射性的物品和现金等贵重物品,存放台式电脑应装箱打包并标明内存物品名称。所存放行李每件一般不要超过35公斤。
5.由于存放行李的教室在新学年已经排课,为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存放行李的最后期限为2007年8月31日,请存放行李的同学注意。后勤集团将在8月30-31日统一安排行李的提取,并提前开放新生宿舍。
6.因为存放行李较多,为保证存放安全,在行李存放保管期间,原则上不办理提前零取,如有急需,可联系学生服务中心,所存行李一次整体取出。取出后,不再重新办理存放手续。
7.提取行李的凭据是保管费缴款收据,请注意保存。
以上工作由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负责
责任人:刘树民、牟秀静 联系电话:62415342,82500943
后勤集团
2007年6月
财务处2007年毕业生派遣工作安排
一. 财务处毕业生派遣工作安排:
1. 6月20日接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名册(含电子版名册),该名册应当包含所有今年毕业的学生。
2. 6月20日开始,财务处根据毕业生名册核查未交费毕业生和有未核销借款的毕业生,通知相关学院、招生就业处、暂停办理该生离校手续;通知相关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暂缓发给该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该生所在学院负责催交所欠学杂费或所欠借款。该生结清所欠款项后,方能继续办理离校手续。
3. 7月10日校园卡管理中心注销毕业生校园卡,毕业生未消费完的余额由财务处在7月15日前通过银行划入毕业生银行卡户中。
4. 6月29日财务处将毕业生供给关系派遣单下发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发至毕业生本人。
5. 6月29日派往外地工作毕业生的派遣费由财务处通过银行划入毕业生的银行卡中,毕业生可在7月2日后可自行查询。
6. 7月2日全校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毕业生不需到财务处办理离校通知书的转单盖章。
7. 由于所有的派遣费和校园卡余额都是通过银行卡发放,7月20日前毕业生请不要注销自己的存折和银行卡。
二. 注意事项
1.《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度毕业生调遣费.供给关系结算单》
必须由毕业生交至报到单位,不得遗失。报到单位不在北京的,毕业生派遣费按地点标准不同发放。
2.毕业生改派地点有变化,需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开具书面改
派证明,持该证明和已经发放的原派遣地点的结算单到财
务处办理改派结算手续。
3.学校通过银行划入的派遣费、上网费余额和校园卡余额,如有疑问请到财务处核查。(资金管理部电话:62515236)
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
2007年6月
保卫处关于办理2007届毕业生户口迁移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系)及应届毕业生:
我校应届毕业生的离校及户口迁移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上述工作及时有序、顺利平稳地进行,经与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商得一致,现就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和户口迁移工作事关稳定大局,各学院(系)应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及时组织有关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7月2日前,由各学院(系)按通知派专人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领取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以下简称户口卡)。在北京市内迁移户口的,公安机关不另签发《户口迁移证》,由毕业生本人持户口卡直接到新单位办理落户手续。
三、保卫处户籍办公室从6月18日起暂停办理毕业生借用户口卡事项。毕业生因个人紧急事务必须借用户口卡的(如办理出国手续),请先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证明,然后持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来户籍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完毕应当及时归还。如因借用者不及时归还而耽误本人户口迁移,责任由借用者承担
四、6月5日以后,暂停办理毕业生补办身份证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只办理临时身份证,手续与平时相同。
五、外地生源在京就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双学位生,由本人与所签协议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确定本人集体户口迁至的具体落户地址(应特别注意档案存放地址与户口存放地址不同的情况),并于指定时间内在就业网(http://career.ruc.edu.cn)按本通知第九条的要求填写提交,以免影响户口的顺利迁移。
六、原北京生源集体户口的毕业生迁移事项:
原北京生源集体户口的毕业生,需将户口迁至本人新的就业单位或新学校。
七、应届毕业生已明确退出就业准备出国的,无论成行与否,需将其户口转回原籍,或存放在教育部出国人员服务中心,学校不再继续保存其户口。
八、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后,必须认真核对所有项目是否正确,如发现错误,请毕业生本人在7月2日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由海淀派出所民警当场予以更正。具体办公时间:当日上午9——12时、下午1时——4时。逾期未改的,请本人持就业指导中心的证明自行去海淀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九、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填写规范要求:
1、在京就业的外地生源和北京生源集体户口迁往地址填写为:北京市X区或X单位。
2、毕业生在外地就业的迁往地址填写为:X省(自治区、直辖市)X市(盟或区、县)或可直接写明就业单位地址。
3、外地生源毕业生回省级行政区参加二次分配的,户口迁往地址填写为:X省(自治区、直辖市)X市(盟或区、县)。或*省*市就业指导中心。
4、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的毕业生填写为:保留。并应注明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
十、领到《户口迁移证》的应届毕业生,如因改派要变更迁往地址(落户地址),应先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给公安机关和保卫处开的改派证明,将其中一联交到保卫处户籍办;再去海淀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十一、7月3日以后,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零散来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必须先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迁移户口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暑假期间,保卫处户籍办每逢星期一、星期四下午专人值班办理户口迁移服务事务(暑期值班电话:62512601/4281)。
十二、受人委托来领取或借用他人户口卡的,必须同时持有上述证明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携带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十三、毕业生凡是已和学校签订户口、档案暂留协议的,户口暂留期间,按照协议不得借用户口卡。如果签约新的单位应及时将户口转出或迁回原籍。
十四、本校集体户口的其他人员急需借用、复印户口卡的,近期可在工作日上午8时——10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来办理。
十五、我处将本着全心全意为就业大局和毕业生服务的态度,精心组织协调,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户口迁移服务工作。
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地址:游泳馆配楼三层6301室
咨询电话:62512601 62511073
海淀派出所地址:海淀医院西侧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内(家乐福中关村店西南300米),户籍管理咨询电话:82669979。
保 卫 处
207年6月
2007年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注意事项
1.时间要求:今年大约有5000名毕业生需转递档案,招生就业处在7月2日发派遣证后,请各学院负责毕业生档案材料的老师在7月8日前将档案材料交到人事档案室。
请分管老师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生档案材料收集范围和要求》整理档案材料,按学号排序,做到材料齐全、规范。希望今年各学院提早做好准备,及时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2.毕业生就业单位如来校自取学生档案,请在六月底前电话通知人事档案室约定取档案时间,电话62511703.
3.毕业生档案转出查询:各学院老师务必通知毕业生重视个人档案的落实,请毕业生在毕业后两个月内进行查询,确定自己的档案是否到位。若档案不到位,请毕业生及时查询。务必告知:机要局只在档案发出后的一年内提供查询。
4.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表格的下载:人事档案室已把本科生、研究生毕业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上传到档案馆主页上面(档案馆主页――服务指南――相关文件下载――人事档案材料登记表),各院系老师用表时可直接下载,交表时请签名和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
5.毕业生就业单位出现改签、或者后期签约的,请务必在招就处办理完毕档案转递的相关手续后,将领取的档案转递通知交到人事档案室,以保证毕业生档案的及时转出。
档案馆人事档案室
2007年6月
毕业人员校园卡使用特别注意事项
1. 毕业人员校园卡的统一注销日期为2007年7月10日 。
2. 留校人员、升学人员、延期毕业人员不注销校园卡。新学期开始后办理新卡和延期手续。
3. 由于校园卡的消费余额退款要通过银行划转银行个人(卡户)账户,所以2007年7月20日前,请不要注销个人银行(卡户)账户。
4. 需要2007年7月20日前注销个人银行(卡户)账户的校园卡持卡人,可将校园卡内金额自行消费完结,学校不再办理校园卡与银行个人银行账户(卡户)的消费余额退款手续。
5. 校园卡中水消费金额不受卡片注销限制,不办理余额退款业务。请持卡人自行将其消费完结。
6. 校园卡不办理退卡手续。毕业人员返校时可凭校园卡办理成绩单及相关业务查询服务。
7. 在图书馆有未完成的还书,欠费等事宜务必在6月29日前持卡办理,否则将影响个人离校工作。
8. 校园卡管理中心服务电话:62515366
校园卡管理中心
2007年6月
图书馆办理毕业生离校还书的通知
为了配合学校做好200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图书馆定于2007年6月25日----29日(8:00—11:20 14:00—16:30)办理毕业生还书清户手续。届时请毕业生携带校园卡、离校转单和研究生论文提交回执,到图书馆西馆还书台办理。如2007年6月29日17:00之前没有办理还书清户手续,其校园卡将被冻结。
图书馆
2007年6月